首页  >   学术科研  >   科研管理  >   正文

【项目管理】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科研处官网 点击数:

2023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关于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首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2023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分三类制定,实行限额申报,选题以方向性为主。

(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旨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宣传阐释,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管理,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上管理文件,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我校研究基地可申报13项,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申报

《2023年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课题指南》共包括98项选题,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同等质量情况下,按《课题指南》申报的优先予以立项。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中四类奖励情况规定,可不占用本单位申报指标,不经过通讯评审,直接入围会议评审。

(二)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

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首都新型智库,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项目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上管理文件,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申报。

本次决策咨询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我校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可各申报5项,项目由财经研究院、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分别组织申报

《2023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课题指南》共分8个专题,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聚焦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自拟题目申报。同等质量情况下,按《课题指南》申报的优先予以立项。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中三类奖励情况规定,可不占用本研究基地和本单位申报指标。

(三)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旨在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围绕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热点及前沿问题,推动从不同学科视角开展研究。项目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管理,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上管理文件,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申报。

本次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可申报重点、一般、青年项目,重大项目另行组织。我校可申报30(其中青年项目一般不少于1/3),项目由科研处组织申报。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项目不占本单位指标。

《2023年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共包括479个选题,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自选设计的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立项评审中同等对待。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符合《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中三类奖励情况规定的,可不占用本单位申报指标,不经过通讯评审,直接入围会议评审。

四、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不受理在站博士后项目申报。

五、申请人只能选择三类项目中的一类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六、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报北京社科基金各级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不可转立为“重点项目”等)。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需遵守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2)有在研项目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申请结项。(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5)不得以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八、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九、2023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请人需登陆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下载申报模板文件并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书》和《活页》中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

十、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十一、各类别项目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申请人需结合课题研究类型选择“最终成果形式”,只填写项目结项时拟提交鉴定的成果形式,限填1项最终成果形式立项后不得变更。项目起始时间从当12月1日开始计算,应用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基础研究和综合研究一般不超过3年。

十二、根据是否需要进行学校初评,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需要进行学校初评的项目

1.项目类别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2.学校初评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linlinma@cufe.edu.cn。

(1)《申请书》WORD版(以“姓名-申请书”命名)

(2)《活页》WORD版(以“姓名-活页”命名)

(3)《活页》PDF版(以项目名称命名)

(4)《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版(以“姓名-汇总表”命名)

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8月18日17:00前

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优中选优,报送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3.正式提交材料

通过初评的项目,申请人需通过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

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8月25日17:00前

(二)无需进行学校初评的项目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项目)

(1)申请人需通过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

(2)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8月25日17:00前

2.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1)申请人需通过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

(2)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8月25日17:00前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

(1)各研究基地需于2023年7月27日前提交《2023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2)申请人需通过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

(3)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8月10日17:00前

十三、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联系人:史有强17733251333,邮箱:798258619@qq.com

2. 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北京财经研究基地联系人:欧阳和霞13161254342;邮箱:ouy@cufe.edu.cn;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联系人:何毅13520579388;邮箱:heyi@cufe.edu.cn

3.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联系人:马琳琳 62288342、15210871529;邮箱:linlinma@cufe.edu.cn。


        科研处

                        2023年7月11日

撰稿人:马琳琳

审稿人:王立勇


学院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2022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发展学院学院南路校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