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素质评价阶段(7月下旬至9月28日)
(一)2019级本科生(含“双培计划”学生)素质评价工作
7月下旬至9月初,进行前期准备。各学院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12〕122号)相关,成立学院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评价细则与评价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选定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织学生准备好素质评价的相关依据材料。
各有关部门需在9月5日(星期一)前提供与学生素质评价相关的数据材料,由辅导员根据“同类工作取高不累加”的原则进行审核汇总。
2019级本科生应于8月15日(星期一)至9月6日(星期二)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服务类别-学工——素质评价”模块进行自我评价。
学生自评结束之后,班级评议小组可于9月7日(星期三)至9月8日(星期四)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服务类别-学工——素质评价”模块进行班级评议。学生自评与班级评议操作流程见《素质评价系统及奖学金申请使用手册(学生)》(附件1)。
学生在班级评议结束后可登陆素质评价系统查看自己各项指标的评议成绩,辅导员应在9月9日(星期五)前登陆系统计算学生素质评价成绩,并对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在9月13日(星期二)前登陆系统打印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辅导员操作流程见《素质评价系统及奖学金申请使用手册(辅导员)》(附件2)。
请各学院于9月1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本单位2021-2022学年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2021-2022学年素质评价细则(纸质版)、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纸质版)、前三年素质评价总成绩及排名(纸质版及电子版)、前三年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及排名(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09)。纸质版材料均需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前三年成绩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xsk@cufe.edu.cn。
(二)2020级、2021级本科生(含“双培计划”学生)素质评价工作
9月5日至9月9日,进行前期准备。请各学院按照本单位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细则,选定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织学生准备好素质评价的相关依据材料。各有关部门需在9月9日(星期五)前提供与学生素质评价相关的数据材料,由辅导员根据“同类工作取高不累加”的原则进行审核汇总。
2020级、2021级本科生应于9月9日(星期五)至9月15日(星期四)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服务类别-学工——素质评价”模块进行自我评价。
学生自评结束之后,班级评议小组于9月16日(星期五)至9月19日(星期一)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服务类别-学工——素质评价”模块进行班级评议。
学生在班级评议结束后可登陆素质评价系统查看自己各项指标的评议成绩,辅导员应在9月20日(星期二)登陆系统计算学生素质评价成绩,并对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在9月23日(星期五)登陆系统打印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
请各学院于9月23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2020级、2021级本科生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方式同上。
二、奖学金申报及评定阶段(9月26日至10月下旬)
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学生可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21号,以下简称《奖学金管理办法》),根据本人素质评价成绩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服务类别-学工——奖学金”模块申请全面发展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申请时间为9月26日(星期一)至9月30日(星期五)。同一人可以同时申报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但单项奖学金只能申报一种。本人未申报的,可不予评定奖学金。
奖学金评审阶段为10月8日(星期六)至10月13日(星期四)。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2021-2022学年各学院(研究院)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表》(附件3),对本单位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应于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本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并将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方式同上。
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生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对《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12〕122号)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设立“劳动实践评价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设立“劳动实践评价标准”的说明》(附件4),请各学院制定学生素质评价细则与评价标准时参照执行。
(二)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各个环节有序衔接、不可逆转。各学院应按照《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推进表》(附件5)提前做好工作准备,整理相关数据,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素质评价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应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量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联系人:朱亭瑶 高世岷
电 话:62288329
邮 箱:xsk@cufe.edu.cn
地 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102室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