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规范教学管理秩序,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启动2023级本科生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把握育人导向
坚持党的领导,践行高等教育“四个服务”时代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体现时代特征
主动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以推进“新文科”建设为统领,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拔尖学生培养能力。
(三)推进“五育并举”
加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协同发展,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政教育元素,健全课程思政体系;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德育、美育、劳动教育内容,丰富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
(四)倡导精简高效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创新发展理念、关注学生需求、注重能力培养,通过压缩水课和重复内容,提高学分含金量,强调培养学生学习力和创新力,塑造学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学生发展潜力。
二、修订重点
(一)明确培养目标
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和可衡量的毕业要求,建立可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体系,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优化课程结构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课程知识图谱和专业知识图谱为牵引,进一步理顺课程逻辑、优化课程结构。凝练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压缩必修学分,并注意各学期学分分布应相对平衡。同一招生专业大类下不同专业的培养方案在大类培养阶段的课程设置应当一致。
(三)完善学分学时设置
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总学分要求,同一大类不同专业总学分尽量保持一致。原则上要求各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45学分,各类试验班或人才培养项目可适当放宽。其中,理论教学课程学分数=课内总学时/16;实验教学课程学分数=课内总学时/2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实践小时数/40;分散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按时长折算后计算学分,实验教学超过24课时的课程应为独立设置实验课。
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课时)比例一般不少于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少于25%。
(四)制定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培养方案
各学院可在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允许的前提下申请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并制定相关培养方案,有申请意向的学院联系教学计划科。
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与主修专业同质管理,相关课程开课学期应与主修专业一致,一般应包括所有专业核心课和部分选修课,最低应修40学分(不含毕业论文),从新生入学后第2学期起修读。
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培养方案中需明确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招收哪些专业学生,不招收哪些专业学生;明确项目基本申请条件(先修课或专业基础课程等)。同一门课程在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只能计入一次,不能重复计入。如果学生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辅修双学位项目的某门必修课程,辅修专业/双学位项目培养方案中应当明确学分替代方案供学生完成修读要求。
(五)修订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基于课程知识图谱和专业知识图谱对课程内容进行梳理,明确课程间的内容边界和衔接关系,合理设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考核及评定方式,做到“不重不漏”。此次重点修订2023级培养方案中通识通修课程和基础核心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日期 |
工作进程 |
4月12日前 |
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修订本学院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
4月20日前 |
教务处组织召开培养方案修订协调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4月30日前 |
各学院在协调会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培养方案,并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将培养方案(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课程教学大纲无误后,提交教务处检查验收。 各学院如有新设课程,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提交新设课程申请表和教学大纲(附件1、2)。 |
5月30日前 |
教务处对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核和系统校对,并提交教学委员会进行审定。 |
6月30日前 |
教务处汇总、发布2023级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
联系人:兰雅慧 李荣
联系电话:62288057
邮箱:jwcjhk@cufe.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