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和学校公派留学项目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研究生院 oa.cufe.edu.cn/seeyon/bul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财经思享+”育人项目建设,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我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项目)的要求及校有关公派出国管理规定,现启动我校2023年项目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申请时应为我校非毕业班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定向生申请须由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函);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或通过托福、雅思、GRE等考试,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北京市或学校资助尚未成行学生,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学生,以及处分期、休学和延期毕业学生。

三、留学形式及内容

(一)课程联合培养

1.留学时间、联合培养院校和资助人数

(1)2023年8月13日-8月26日,英国剑桥大学,20人左右。

(2)2023年7月16日-7月29日,美国康奈尔大学,20人左右。

项目课程安排、资助金额等详细信息,请参加2023年公派留学联合培养项目宣讲会。具体时间、会议信息将在QQ群(241953946)中公布。

2.项目金额(需个人承担)

英国剑桥大学:约人民币38000元/人

美国康奈尔大学:约人民币32500元/人

注:该费用以每项目20人核算。

3.资助金额

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以及部分留学生活补助(含境外保险费)250美元/周。

4.课程安排

2-3门财经、管理类课程(每门课程15-25学时,成绩合格者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5.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主体

3月16日-3月29日


1.网上预报名(《课程联合培养项目网上报名流程》请见附件2)

申请人

2.学院线上确定、审核申请人材料,出具学院审核意见

学院


3.学院汇总、排序并将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yjsyb@cufe.edu.cn

3月29日-4月4日

对被推荐人资格、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4月4日以后

项目录取人员到研究生院办公室签订相关协议,办理派出手续

研究生院

学院

   


6.申报材料送交时间

申请人需于3月27日24点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2;学院需于3月29日5点前将《课程联合培养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yjsyb@cufe.edu.cn。

(二)科研联合培养

1.留学期限及留学单位

留学期限原则为6个月,留学人员应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

2.资助名额及金额

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1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10名左右。

学校资助研究生科研联合培养的费用,分两次拨付。其中,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在学生提交归国报到材料和报销票据后予以报销,原则上最高限额12000元人民币。

学生归国后提交报到材料和学术成果并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后,分三个等级给予生活补助。一等发放生活补助1200美元/月,二等发放生活补助1000美元/月,三等发放生活补助600美元/月。生活补助费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

优先选拔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优先支持我校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学科,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各专业的研究生;优先支持科研成果突出及在校内外论文大赛获奖者。

3.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6月13日-6月27日

1.学院布置工作,确定、组织被推荐人对外联系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出具学院审核意见

各学院、

研究生导师

2.学院将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和学院推荐名单送至研究生院办公室

6月28日-7月4日

对申请人资格、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7月4日以后

项目录取人员到研究生院办公室办理派出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陆续派出

研究生院

学院



4.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于6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送至所在学院:

  (1)《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yjsyb@cufe.edu.cn。

(2)国外、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函)和国内外或国内与境外双方导师共同签字的研修计划。邀请函须明确留学起止时间及留学期限,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研修计划须有国内外双方导师签字。

(3)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4)托福、雅思、GRE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学院初审汇总

学院进行初审汇总,并于6月27日前,连同以下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办公楼310室)或沙河师生服务大厅。

(1)与国外高校签有院际间联合培养协议复印件;

(2)《科研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按推荐顺序排名,电子版发送至yjsyb@cufe.edu.cn)。

如需详细了解选派流程、资助办法等信息,请参加2023年公派留学联合培养项目宣讲会。具体时间、会议信息将在QQ群(241953946)中公布。

四、派出事项

  (一)学校对本项目研究生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执行。

(二)科研联合培养有效派出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逾期未成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助资格,不再予以资助。

(三)派出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派出签约的留学期限按期回国,不得提前或延期回国。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如因学术研究的需要不能按期回国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附对方导师关于学术研究延长留学时间的同意函件),由所在学院提出初步意见后送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在外留学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延长期内学校不再提供资助,且延长期限只能申请一次。未经批准或未办理延期手续,并超出留学期限15天及以上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和学籍处理。

(四)派出研究生在外方院校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地区)法律及外方院校有关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引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由该生本人负责。

五、研究生回校后须提交材料

派出研究生除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外联合培养计划内容外,须在学成回校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归国报到材料

1.每周学习日志(须导师签字);

2.4000字左右的留学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含学习、学术活动、生活照片);

3.国外导师对其留学期间学习情况、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的书面评语;

4.国外课程学习成绩单(若有);

5.在国外访学期间做学术报告的相关图像、文字材料(可直接用于宣传报道),应在学术报告后一周内提交。

6.能证明国外学习成果的其他材料。

(二)课程联合培养研究生归国报到材料

1.4000字左右的留学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含学习、学术等交流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yjsyb@cufe.edu.cn;

2.国外访学成绩单。

六、科研联合培养项目评审与补助发放

科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在项目结束归国后两年内申请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并提交相关学术成果。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各项归国材料和取得的学术成果,对其在联合培养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发放生活补助。

研究生申请参加评审需至少提供一篇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被《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刊发的研究成果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项目成果等。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审,研究生应在提交评审材料当年参加评审,进行现场答辩,且每人仅有一次参加评审答辩的机会。已离校研究生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学校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师老师

联系电话:6228814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6日



学院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2022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发展学院学院南路校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