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启动中央财经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遴选标准
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45项。
教师申报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且以中央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涉密成果不可以申报。
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校内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和遴选,按照质量第一、统筹兼顾、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统一推荐参评成果。
三、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c808@126.com。
电子版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表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为设计排版完成的全书PDF格式(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
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为全文PDF格式。
论文类成果为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页的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三)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遴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请申报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表
共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五)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宋双权、刘晓宇
联系电话:62288341
电子邮箱:kyc808@126.com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8室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