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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3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三)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创业补贴,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不重复发放补贴。

二、发放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照片。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低保家庭毕业生: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若无法提供低保证的,可提供低保发放凭证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毕业年度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如《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还需要提供户口本电子版照片。

(2)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申请人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例如扶贫手册等)电子版照片。如脱贫人口家庭相关材料中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还需要提供户口本电子版照片。

(3)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①申请人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②贫困家庭证明电子版照片(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中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北京、上海、天津参照属地政策执行),可提供网上打印的返贫监测系统材料或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说明电子版照片等证明材料)。如相关证明材料中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还需要提供户口本电子版照片。

(4)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

(5)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人在毕业学年内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参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无需提供。

(6)特困人员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电子版照片(原件由学院审核)。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电子版照片(不可使用复印件拍照)

4.银行卡原件正面电子版照片(银行卡号应与申请表填写一致,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

(二)初审

请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按照1—4顺序进行汇总初审,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3月8日(周三)17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4工作日均可收取,沙河校区可于周三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3),申请材料电子版(个人申请表、低保证原件/低保证明清晰照片/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照片/残疾证原件清晰照片/贷款协议照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清晰照片、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银行卡原件正面(图片)、本学院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一并发送至邮箱cufejybutie@163.com。

注:图片只能为jpg、png、gif格式,不超过200K。

经学校就业中心审核完毕后,学校将在就业信息网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交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发放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向北京市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北京市财政局依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本科及研究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请,已经确定保送硕士研究生直博的毕业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申请城乡低保类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可提供低保证或低保发放记录或家庭低保证明。

1.提供低保证年检日期为2022年

2.提供低保发放记录应为2022年发放记录

3.提供低保证明需加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三)请确保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可正常发放补贴,如遗失或卡号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就业中心,不可使用信用卡。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289134

学生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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