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整体安排和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实行“按期开学、学生分批分期、错时错峰返校,教职工正常上班”的工作方案。春季学期于2月13日正式开学上课。
2.春季学期课程教学将采用“线下教学为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校师生正常开展线下课堂教学,对于有选课学生因新冠病毒感染暂缓返校的课堂,任课教师应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模式,具体可通过直播、录播等方式为无法到线下课堂学习的学生进行授课,同时应定期进行答疑;各单位要建立台账,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对未返校同学予以关注,确保所有同学均可同步参加课程学习,并做好相关支持及心理疏导等工作。
3.春季学期全部本科课程应同时做好线上教学准备,确保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到线上线下教学即时切换、无缝链接。线上授课期间,任课教师可依托网络教学平台(以超星泛雅网络平台为主,以畅课平台、腾讯课堂等其他网络平台为辅),根据具体的课程性质、教学内容等,因课制宜地选择直播、录播等多种授课模式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为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尽可能地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授课)。
二、教学质量保障相关工作及要求
1.任课教师须于开课前将其负责课程的教学大纲、前三讲的教学课件(PPT)、教辅材料等上传至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系统,供选课学生预习,后续课程资料可根据实际教学进度进行上传。
2.开课后任课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地沟通和联系,实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在网络平台发布课程相关信息和教学任务,根据教学进度和学习效果对课程资源进行更新、完善和维护。
3.各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深入开展关于线上教育的教学改革探索,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4.各单位须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保障团队建设,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探索多种手段保障春季学期教学质量。
5.各单位应做好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任课教师应发挥敬业精神,做好教学准备,注意仪态形象。学生应发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课堂风貌。
6.各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教学检查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如后续疫情防控情况出现变化,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服务和管理工作。全体师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密切关注学校各项通知,主动了解具体教学组织和课程安排,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春季学期教学工作。
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