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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来源:教务处 oa.cufe.edu.cn/seeyon/bulD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已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核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1.请各单位检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2019级培养方案,确保系统中的培养方案无误(包括课程性质,课程归属模块,修读节点的学分要求等),培养方案查看路径: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

2.请各单位认定培养方案的专业拓展课中的“学程项目、全校选修课”学分(培养方案中无“学程项目、全校选修课”的专业,无需开展此项工作)。

(1)请各单位根据毕业审核工作安排,组织2019级学生于毕业审核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将已获得的非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学分或培养方案中其他模块修读课程超出应修学分要求的冗余学分(通识选修课除外)认定为专业拓展课模块学分(申请路径:报名申请→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

(2)请各单位及时对学生提交的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进行审核,在毕业审核工作开展前完成该项工作(审核路径:教学计划管理→课程替代管理→课程替代审核;审核流程:学生申请→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核)。

二、毕业审核

1.课堂教学课程成绩、学分审核

请各单位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所修课堂教学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进行认真的核对、检查(转专业学生需单独审核其学分):

(1)审核学生个人成绩:教务干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查询→学生成绩总表打印审核成绩(新版中文学业最高成绩单作为毕业生成绩表存入档案)。

(2)按专业审核学生学分取得情况,包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以及其他模块的学分取得情况。其中,选修课须满足培养方案中的模块学分要求;外语类必修课须分别修满两门大学外语交流课和两门大学外语基础/发展课;夏季小学期须修满5学分。审核路径:毕业管理→毕业审核→主修专业毕业审核。

(3)审核学生学分加权平均分,审核路径: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排名统计→指定学期排名统计(只选择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统计最大值成绩)。

2.非课堂教学环节成绩录入

请各单位在5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创新创业实践成绩录入工作,成绩按五级制录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

4.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结业,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申请表》,于5月19日前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结业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回校修读未修完的课程或实践模块环节,考核通过,符合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5.未修满学分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留级的申请(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留级申请表》,于5月19日前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留级的学生须在下学期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作为应届毕业生与下一届学生同时毕业。

6.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在5月19日前未做出留级或结业选择的,按结业办理。

三、学位审核

1.经审核准予毕业的学生,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二次修订)》〔校发(2010)76号〕中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除外),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解除后,学生的学位授予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3.因未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参加国家考试或学校组织的相应考试(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成绩合格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4.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中”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回校重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成绩达到“中”及以上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5.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5(65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回校重新选修课程并参加考试(从入学时间算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达到规定条件者,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四、往届结业生、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核

1.往届结业生(2017、2018级学生)经回校修读未修完的课程或实践模块环节,并考核通过,符合毕业条件的,需于5月1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换证申请表》,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向学院递交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

2.往届毕业生(2017、2018级学生)经回校补修课程,并考核通过,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需于5月19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

五、报送材料

各单位务必在5月19日前将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材料报教务处:

1.院学位委员会报告(电子及纸质版,纸质版需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①简要描述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班级及人数、符合毕业及学位条件的各班人数、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各班人数、不符合学位条件的各班人数、需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特殊问题等。

②简要描述申请毕业及学位的往届本科结业生、毕业生基本情况:姓名、年级、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因、是否已达到毕业及学位条件。

2.各类表格(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1)2023届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

(2)2023届本科生申请结业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3)2023届本科生申请留级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4)2023届本科生符合毕业条件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5)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审核情况表

(6)往届结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审核情况表

(7)往届结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名单及情况统计表

(8)2023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名单。

(9)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申请表

(10)中央财经大学留级申请表

(1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结业换证申请表

六、成绩单的制作

各单位应在6月1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的制作,并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否则影响学生人事档案传递。其中一份交至教务处,一份交至校档案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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